上星期小美坐小巴,上車的時候才發現八達通暫停,因為那天要為賑災籌款。這直是種「強逼捐款」的做法,因為許多人(如小美)因八達通之便已久未帶零錢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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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收到朋友轉來電郵,內容提及某某比某某的賑災捐款多了幾多,某某又比以前在某次外國賑災捐款少了幾多。文章所得的結論就是:捐得多的就是愛國,捐得少的就是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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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對這類的做法和說法感到汗顏。究竟捐款的意義,守重於「捐」(動機)、還是「款」(結果)?如果我們評斷善惡的判準只在後者,那麼,這個世界是可悲的,因為唯有有錢的人才可以是善人。如果捐款並非出於自願,而是礙於情面、規矩、甚至是滑稽地「沒有零錢」(如上),那麼,這個世界也是可悲的,因為人將無從體察「自願自發」的可貴。
幸好,我們還可以在電視上看到志願的紀律部隊人員正準備出發北上參與救援(可惜成不了多大的話題)。那總為我們的價值教育提供了另類思考的成例。(小美實在佩服那些志願人員以及他們的家人面對危難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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