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跟朋友為了錢的問題僵持不下。
朋友遠道而來,我當然義不容辭地陪伴左右;她遇上甚麼問題我也儘量幫忙。可是這卻讓朋友感到在友情的天秤上對我虧欠太多,不能回報,於是她總堅持大小事情都要由她來付錢。為了一盡地主之誼,小美有時候不得不「使橫手」——比如吃飯時偷偷付賬。於是朋友在臨走時便打算把用剩的港幣都留給小美,算是補償。小美當然堅決反對,並跟朋友說,若她硬要給我錢,那我就會很生氣,我們也就不是朋友。語氣說得很重。
朋友雖然很明白小美的心意,也很感激小美的勝情,卻同時為著天秤的嚴重傾側頗感無奈。最後我便唯有讓她在機場買了一點小禮物送我了事。
事後回想,其實小美也不是不明白朋友的心情,小美自己常常都會對很多朋友感到虧欠。只是,小美認為,做朋友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要讓這個朋友的天秤取得平衡。事實上天秤的比喻本身就不妥當,因為當我們把朋友為我們所做的事情一一放到天秤上的時候,我們就已假定等量齊觀的可能,也已假定互惠原則的可欲。比如你買我armani皮帶,我自然要送你prada錢包;你陪我買東西,我便應該陪你看戲。
試問友情真的可以如此這般地「增值」嗎?又可以如此這般地「等價交換」嗎?愈努力於維持公平互惠,似乎便愈無視朋友之為朋友的意義和相交共處本身的價值。(其他感情何嘗不是如此?)
小美總相信,對朋友所感的虧欠,不是為著自己所得的實質恩惠而生發的(朋友總有幫倒忙的時候吧),而是對朋友行動背後所負載的情而生發的。所謂「欠情」。欠情的意義,不在於回報,而在於回饋:真誠的相交、念記和信任。
1 則留言:
So, "AA" system is the best. 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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